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8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許姓男子等人涉嫌在魚塭經營土資場,違法堆置回填營建混合廢棄物,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許男等3人,南院今以3人嫌疑重大且有滅、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據檢方提出證據,被告3人涉刑法竊佔罪、廢棄物清理法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此案牽涉人員甚廣,仍有其他犯罪情形待釐清,被告3人極可能為脫免罪責勾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3人均於今天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南檢16日指揮警調及環保單位逾100人,在安南區、七股區及善化區等33個地號共6筆魚塭土地搜索開挖,查扣2輛挖土機及6輛車,且帶回23人偵訊。
南檢調查,許姓男子等人在魚塭土地經營非法土資場,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下,將營建工地產出營建混合物直接載運回填及堆置,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0歲、49歲許姓男子及20歲施姓男子等3名主嫌,另19人以新台幣3萬元至20萬元不等交保,還有1人因他案遭通緝送監執行。(編輯:陳清芳)11308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