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0日電)新竹地檢檢察官洪期榮日前偵辦詐欺案追加起訴遭法官要求補正,洪期榮函文給新竹地院表示,法官誣指檢察官濫行追加起訴,反而法官企圖將補正資料複製於判決書,審判品質草率。
依據此函文內容可見,洪期榮收到補正的裁定後,在8月15日以決行發文給新竹地方法院。
函文指出,檢察官洪期榮偵辦詐欺案並要追加起訴被告人數,已將具體犯罪事實與證據載明於起訴書與追加起訴書中,新竹地方法院應儘速審判,並對詐欺集團成員予以重懲。
函文表示,檢察官依卷內調查所得證據資料,均有記載並非漫無邊際,也足以表明起訴及追加起訴的範圍,並未妨礙或剝奪被告等人防禦等情形,事實部分由法院調查證據進而認定。
函文說,這件起訴及追加的事實雖已釐清,但新竹地方法院此股法官的資歷尚淺、歷練不深,判決品質甚為粗糙,是眾所皆知事實,受理此件案件驚慌失措。
函文表示,若能力不足(指法官)應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卻反而誣指檢察官濫行追加起訴,裁定要求檢察官補正具體犯罪事實、證據及指出證明方法,企圖將補正資料以複製貼上方式,撰寫在判決書理由上,審判品質草率至此,實難想像。
函文指出,檢察官以此公文於裁定期限內補正,而非「逾期未補正」,不論新竹地方法院對補正內容有何評價,仍不得違法裁定駁回起訴。
對此,新竹地檢署今天透過聲明表示,檢察官以公函回覆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金訴字第521號裁定補正,地檢署就法院審理中個案認定的法律意見表示尊重,後續將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辦理。
新竹地方法院暫無回應。(編輯:李錫璋)11308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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