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檢調獲報,中國企業同方公司透過台灣志合訊息公司在台招募人才,涉違兩岸條例。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約談志合實際負責人陳姓男子說明,訊後諭令陳男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近年來中國科技公司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竊取產業的技術案例頻生,中國企業透過第三地投資公司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情況也愈趨頻繁,常有陸資假借他人名義,刻意掩飾、隱匿身分或資金來源在台投資,規避現行法律規範。
檢調獲報,在中國從事資訊科技與能源與環境產業的同方公司,透過台灣志合訊息公司陳姓負責人在台招募人才,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
北檢昨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並約談陳姓負責人說明,訊後諭令陳男100萬元交保。(編輯:張銘坤)11308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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