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3日電)達德集團在雲林縣麥寮鄉和台西鄉設置離岸風力發電廠,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人向達德集團勒索財物,不法所得400萬元,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蔡長昆等3人依貪污等罪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今年6月偵辦綠能弊案,蔡長昆等人向達德集團勒索財物,檢察官段可芳指揮專案小組執行搜索,訊後以蔡長昆和陳姓白手套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台西鄉前鄉長林芬瑩配偶丁文彬新台幣30萬元交保。
檢方日前偵結,將蔡長昆、陳姓白手套、丁文彬3人依貪污等罪提起公訴,20日移審法院;法院裁定蔡長昆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陳姓白手套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檢方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能源局在民國107年底合法達德集團以子公司名義設置雲林縣離岸風力發電廠的籌設許可,並核發陸域風電案施工許可,預計在麥寮鄉設置至少8支風機、台西鄉至少2支風機。
然而自108年6、7月間起,達德集團因與當地居民回饋金、賠償等問題,遭麥寮鄉、台西鄉居民抗爭。由於抗爭影響到包商施工,導致達德集團面臨1個月損害高達新台幣4305萬6824元,且停工日數越長將造成集團損失越高。
檢方表示,蔡長昆、丁文彬和陳姓白手套得知後,蔡長昆憑藉其為時任鄉長,假藉陸域風電案施工導致民眾抗爭的理由,捏造事由發文命達德集團停工。陳姓白手套則藉機向集團索討管路工程。
而丁文彬多次向達德集團員工恫稱不得施工,導致達德集團王姓前負責人心生畏懼,認不依照蔡長昆等人要求給予其私人利益,將影響工程進度,為免損害持續擴大,因此請時任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出面協調。
檢方調查,沈宗隆約蔡長昆等人見面,席間蔡長昆和丁文彬要求以1支風機40萬元計算,麥寮鄉有8支風機計320萬元、台西鄉有2支風機共80萬元現金利益。
王姓前負責人因未準備現金,沈宗隆遂指示包商鍾慶郎替達德集團先行支付,再由達德集團下包公司給付給鍾慶郎所經營的公司工程款中回補,而陳姓白手套最終則因資格不符合未取得工程而未得逞。(編輯:謝雅竹)11308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