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沃草前執行長林祖儀涉嫌在任內利用空頭公司掏空、偽造股東會紀錄向銀行貸款等方式挪用新台幣2106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業務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祖儀及吳姓員工。
檢方指出,林祖儀出資成立空頭公司「好滴」,民國108年間佯以「專案開發款」、「貝殼放大行銷」、「真世代行銷顧問」名義,自沃草帳戶匯款給好滴公司。林祖儀為減少好滴營運成本,109年間指示沃草員工處理好滴公司業務,由沃草支付員工薪酬。
檢方表示,林祖儀於107年12月至109年9月間,未經沃草實質股東同意,逕自以「薪資轉帳」名義,將沃草銀行帳戶內款項轉帳到自己帳戶,另於109年間以網站開發專案等名義,侵占沃草款項。
檢方查出,林祖儀於109年間以採購電腦、3C設備名義,挪用沃草款項,購買電腦與智慧型手機給吳姓女子。林、吳於106年間偽造沃草股東會議議事錄,不實記載同意沃草向台北富邦銀行借款400萬元,授權林祖儀向台北市產發局申請中小企業融資貸款,銀行核撥60萬元,林祖儀將款項匯到自己帳戶據為己有。
另外,林祖儀未經沃草股東同意,於109年9月填載「授信額度動用確認書」,以沃草名義向中信銀行貸款500萬元獲准。沃草股東同年查核沃草帳務發現,林祖儀全數清償,但仍造成沃草損失利息、帳戶管理費、手續費及印花稅。檢方統計,林祖儀不法所得約2106萬餘元。
北檢今天依業務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祖儀及吳女。檢察官審酌吳女涉犯偽造文書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和解,請求法官宣告緩刑。(編輯:李錫璋)113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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