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擺攤拒繳30萬罰鍰 攤商管收前繳清

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擺攤拒繳30萬罰鍰 攤商管收前繳清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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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劉姓男子長期在台中景點「市民廣場」違規擺攤,遭累計開罰逾30萬元,行政執行署要查封他的資產時卻逃逸,經執行署發文要管收,日前才到案一次繳清,並表示不再違規擺攤。

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位於台中市西區的「市民廣場」,假日期間常有文創攤位、街頭藝人及搖滾音樂節等活動,除吸引許多市民及旅客造訪,也因此衍生違規攤販在廣場上販售玩具的違規行為。

劉男長期到場違規擺攤,近2年經市府開罰積欠逾新台幣30萬元罰鍰,也是當地違規攤販金額最高,劉男除拒絕繳納罰鍰外,仍繼續於假日在市民廣場內違規擺攤販售氣球、泡泡機等玩具小物;台中分署與中市建設局、法制局等機關,數度召開專案會議研商解決對策及執行流程專案會議,將劉男列為首要執行目標。

台中分署8月19日與專案執行小組成員,前往劉男住所地及可能出沒地點現場執行,對於台中分署現場執行,劉男原假意允諾將所販售玩具小物,及名下車輛交予執行人員查封,後續卻於導引執行人員前往物品放置點時,在未徵得執行人員同意下,在友人接應下離去,明顯拒絕配合執行。

台中分署立即於隔日,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發文命劉男履行繳納義務,如仍拒絕,台中分署必要時將向法院聲請拘提及管收。

劉男得知後,於8月23日前往執行署協談清償方案,並表示不敢再違規擺攤。經承辦人員勸導後,劉男於8月28日將所欠繳罰鍰30萬餘元,一次繳納完畢,並向中市建設局及法制局承辦人員允諾,不再於市民廣場違規擺攤。(編輯:陳仁華)11309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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