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1日電)台中市日前有3名男子分別因超速、酒駕車輛遭扣牌,卻透過掛失竊車牌、向家人借用甚至網購假車牌使用,不只被依法開罰,甚至連累家人受罰,警方呼籲勿懸掛異常號牌,避免觸法。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今天表示,四平派出所員警8月8日巡邏經過北屯區敦化路時,發現路旁有輛機車掛著失竊車牌,且違規停在紅線上。警方起初通知車主到案說明,經調查發現這輛機車平時是車主的兒子42歲鄭男在使用。
鄭男向警方供稱,他因騎著父親的機車酒駕,使得牌照被吊扣,所以向朋友借用車牌掛到父親車上,不料這塊車牌竟是偷來的,險些害父親被警方當成竊嫌調查,因懸掛他車車牌,警方也依法對鄭男開出罰單。
另外,松安派出所於8月28日巡邏經過北屯區松竹路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所懸掛的車牌字體異常,經攔停檢查,發現車牌偽造。駕駛64歲王姓婦人向警方表示,車輛平時都是自己與家人使用,從未借給其他人。
經警方提醒,車輛曾在民國112年底因酒駕遭扣牌,王婦才想起兒子曾開車遭警方查獲酒駕,雖車輛當時被移置保管,但過沒幾天兒子就把車領回。
經警方瞭解,王男為避免車輛遭扣牌被母親責罵,便私自上網訂購假牌掛回,原以為不會被發現,卻因王母在駕駛過程中遭警方攔查,王婦也被警方當場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送辦。
此外,四平派出所員警8月30日於北屯區環中路與榮德路口,發現1輛機車排氣管發出巨大聲響,立即上前攔查,經警方清查發現,機車車體顏色與車牌所登記資料不符。
23歲徐男原先想矇混過關,直到員警查證車身及引擎號碼,他才坦承日前因超速遭到扣牌,才向父親借來車牌裝在自己的車上。警方除當場開單拖吊,並對車牌所有人,依「牌照借供他車使用」違規予以開罰。
警方呼籲,懸掛異常號牌行為已破壞用路環境秩序,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不法。車牌如經吊扣,切勿懸掛其他車輛牌照繼續上路,或擅自購買偽(變)造車牌懸掛,以免觸法。(編輯:謝雅竹)11309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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