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2日電)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交通違規檢舉總數逾5萬件,相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達18%,警方今天公布民眾5大檢舉態樣及違規路段前10名,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
屏縣警局統計,今年1至8月交通違規檢舉案件總數為5萬5095件,相較去年同期的6萬7232件減少1萬2137件,下降幅度達18%。
屏縣警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眾檢舉的前5大交通違規項目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萬321件、闖紅燈5101件、不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3461件、轉彎未依規定2701件及違規臨時停車2394件等。
另外,檢舉違規最多的10路段分別為屏東縣台1線路段2310件、建國路段1587件、屏東市廣東路段909件、東港鎮中正路段838件、恆春鎮恆南路段744件、屏東市和生路段649件、萬丹鄉萬丹路段604件、屏東市復興路段593件、屏東市民生路段560件及屏東市勝利路段505件。
警方指出,依據今年6月30日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除了汽車在騎樓以外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及停車等,其餘違規停車態樣已不再開放民眾檢舉;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也不再列入檢舉範疇。
警方指出,為避免檢舉範圍限縮後造成違規行為增多,將持續分析違規停車熱點,針對違規高路段加強巡邏勤務,並考量道路類型、違規情況、事故原因及交通設施等因素,進行滾動式評估,以強化交通執法需求。(編輯:陳仁華)11309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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