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根據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總統令,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已准退職,應予免職,10月1日生效。司法院今天指出,秘書長一職由副秘書長黃麟倫暫代。
黃麟倫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司法官訓練所第29期結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澎湖地院院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等職。民國111年8月31日接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編輯:張銘坤)11309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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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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