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為數千元債務持西瓜刀砍人 遭判刑2年2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14日電)石姓男子幫黃姓男子處理新台幣數千元債務,和廖姓債主口角,心生不滿找黃姓男子、葉姓男子等教訓債主,用辣椒水噴廖姓債主眼部後再持西瓜刀砍人,被依傷害罪判徒刑2年2月。

根據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書,法院審酌石姓男子等5人與廖姓債主原本是朋友,只因數千元債務就造成廖姓債主身體、精神嚴重傷害,涉犯中華民國刑法傷害罪,判處石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2月,黃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7月,葉姓男子和吳姓男子都被判有期徒刑1年2月,周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石姓男子找黃姓男子、周姓友人、葉姓男子及吳姓男子約廖姓債主在停車場談判,卻用辣椒水噴灑廖姓債主眼部,黃姓男子等再持西瓜刀、棍棒等砍傷及毆打廖姓債主,造成廖姓債主左顏面撕裂傷合併顏面神經斷裂等傷害,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石姓男子等5人。(編輯:李明宗)113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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