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4日電)媒體爆料有2民眾被拍到侵入台鐵大甲車站及通霄站軌道。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大甲派出所今天表示,查明身分通知到案說明,分別函請交通部裁處,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對於民眾在「記者爆料網」分享影片及照片,大甲派出所表示,畫面顯示男子中午12時55分在台鐵大甲車站第二月台因拍攝6104次太魯閣號,逕自坐在月台邊兩腳伸至月台外。經調閱監視器,19歲的林男已違反鐵路法,確認身分後通知16日到案說明後函請交通部裁處。
另「阿嬤闖鐵軌抄近路」一案,經查女子下午2時57分在台鐵通霄車站第二月台南端跨越禁止通行區域,走下月台侵入軌道,經民眾喝斥後停止跨越行為返回走上月台。全案違反鐵路法,將調閱監視器畫面,查明女子身分後通知到案說明函請交通部裁處。(編輯:謝雅竹)113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