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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7日電)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彭姓男子昨天開車於竹市虎林國中前肇事釀1死6傷,彭男涉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准押、但因無串證之虞未予禁見。
彭姓男子昨天駕駛自小客車與對向騎乘機車的鍾女發生交通事故,致鍾女傷重不治,共6名人員受傷,警方在車內找到玩具槍及少量毒品,是否毒駕釀禍待釐清。
檢警告訴中央社記者表示,彭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過失傷害等罪嫌,且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准押、但因無串證之虞未予禁見。
檢警說,另也啟動關懷機制,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提供被害人醫療、心理輔導。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人員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犯罪被害事件發生,造成家庭撕裂,面對傷痛與生活失序、以及經濟壓力與訴訟等問題,此次也有律師許育齊陪同前往協助家屬,進行相關法律諮詢協助,以面對後續司法訴訟。(編輯:張銘坤)11309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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