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3日電)竹市警察局宋姓警官涉收賄包庇賭博集團,竹檢昨天偵結起訴17人,其中竹市府孫姓約僱人員洩漏產發處聯合稽查小組查緝電玩業者預定時間,市府說,已調離職務,後續依規處置。
新竹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竹市警察局宋姓警官涉嫌收賄,並與劉姓賭博業者非法經營賭博電玩,檢方將17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扣押犯罪所得新台幣12億餘元,昨天將在押的宋姓警官移請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裁定宋男羈押禁見。
起訴書表示,孫姓約僱人員為竹市府產發處指派參與聯合稽查小組排班人員,負責在前1週登記列管商店家,預先製作「新竹市政府聯合稽查商業活動暨不良場所出勤路線表」及「新竹市政府聯合稽查商業活動出勤人員簽到單」。
起訴書指出,孫姓約僱人員不得在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外,任意洩漏予他人知曉,但卻多次洩漏相關訊息及時間表給電玩業者,以躲避查緝,犯刑法公務員洩漏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的消息罪起訴。
對此新竹市政府今天透過文字指出,孫姓約僱人員在辦理相關稽查業務違失,遭新竹地檢署起訴,已將孫員調離原職,也尊重司法秉公審理。
市府說,後續將針對孫姓約僱人員進行專案考核依規處置,另有關聯合稽查業務,市府仍依規辦理,並將持續落實相關保密規定。(編輯:方沛清)11310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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