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8日電)台中霧峰區一家知名餐廳8月間提供客人舉行性別派對,施放彩色煙火產生大量煙霧,讓許多客人感不適,台中地院日前裁處2名發射者依社維法各開罰3000元;警方今天表示,不會提抗告。
這家餐廳於8月間提供客人舉辦性別派對,施放彩色煙火,造成大量煙霧,有其他客人上網發文指稱,許多客人感到不適,有小孩眼睛被粉塵刺激到大哭,現場失控情形有如八仙塵爆翻版。
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事後將2名發射者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做出判決,認為施放區域位於路邊,緊鄰車輛及民宅,除有直接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外,若有其他行人、車輛適時經過,必因此受到驚嚇而肇致意外或交通事故發生。
判決書指出,可認定2人確有共同發射有殺傷力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的違序行為;法院審酌被移送人智識程度、生活狀況、違反社維法行為的動機、目的、手段、違反義務及所生危險損害等一切情狀,分別裁處新台幣3000元。
事件發生後,這家餐廳在臉書(Facebook)發表道歉聲明表示,經內部檢討,為保護客人、小朋友與寵物用餐環境,即起將不再接受以彩煙形式舉辦的性別派對;而負責偵辦的警方得知判決結果後也指出,不會提抗告。(編輯:陳仁華)11310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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