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被檢方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再遭查獲持有其他影像追加併案,北院今天開庭,全案辯論終結,檢方求刑7至9月,定12月3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加入「創意私房」(或名「小圈子」)網路論壇成為會員,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觀覽,並自112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陰部、從事接觸性器官或性交行為的性影像。
檢方偵辦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案時,搜索查獲硬碟中有多部女子的性影像,當時查出其中7名女子未成年,檢察官今年5月間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
檢察官起訴後持續請警方清查扣案相關性影像被害人身分,迄7月底止,再查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被害人41人,移送法院併案審理中。
台北地方法院7月間首度開庭,法官認為案件尚有繼續查明必要,當天並未辯論終結,8月12日再開庭,被告當庭否認犯行;8月20日再開庭,辯護人尚未決定是否聲請調查證據,主張待檢方函覆資料後再確定;9月10日開庭,準備程序終結,法官庭末諭知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採不公開審理,黃子佼進入法院,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編輯:蕭博文)11310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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