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2日電)高科大林姓前總務長涉將校內標案底標洩露給其胞弟科技公司,還以產學合作讓研究生當廉價勞工,害車牌辨識系統常常故障,不法獲利1247萬,雄檢依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8年。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民國107年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分為5校區。
高雄地檢署今天指出,48歲林男原為高應大資工系主任,合併後仍為資工系主任並兼任高科大總務長,但林男作為其胞弟科技公司隱名股東,卻自105年3月起假借產學合作,轉介多名研究生前往其胞弟科技公司協助開發高應大車牌辨識系統。
檢警調查,當高應大要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即推薦由其胞弟科技公司承包採購案,並特意以限制性招標讓其胞弟順利以新台幣約84萬元得標。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林男更進一步與承辦5校區車管採購案的李姓行政助理共謀,先與胞弟商討以規格綁標,再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洩露預算金額消息等,讓其科技公司以800萬元順利得標,林男更因此分得其中600萬元。
林男108年8月就任高科大總務長後,持續讓其胞弟借用3家公司投標,再洩露標案內容,成功拿下校方8件標案,事後林弟再以不實發票核銷撥款。
檢調獲報後,去年5月前往11處指揮搜索,並帶回林男、44歲林弟、53歲李男等8人,其中林弟遭法院裁准收押禁見,林男、李男未准予羈押。全案經檢方調查後,高應大共有6件採購案涉弊,高科大共有14件涉弊,檢方近日偵結後,依貪污罪、涉犯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林男等8人和5間法人公司,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247萬。
檢方痛批,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林弟科技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承攬採購案所需程式,再將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研究經費視為禁臠,設下重重不公平限制,導致高科大車輛管制系統缺乏競爭品質低落,幾乎每天都發生故障。
此外,林男甚至還曾向胞弟炫耀開假發票賺錢,直到東窗事發後仍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審酌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建請高雄地方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8年。林弟則極力維護哥哥,打算一人擔下所有罪責,徒然浪費司法資源,並無可取,建請判處16年。(編輯:謝雅竹)113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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