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3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昨天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今天清晨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台鹽綠能及相關廠商等6人交保,其他人請回。
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至台鹽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帶回被告19人、證人15人。
南檢連夜偵訊,今天清晨認定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台鹽綠能、鴻暉國際、晁暘開發等公司被告員工中,戴姓被告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2名張姓被告、伍姓被告各以20萬元交保,陳姓被告、賴姓被告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請回。
台灣民眾黨籍立委黃國昌今年6月曾召開記者會,指稱政府成立台鹽綠能推動能源轉型,卻成為酬庸綠營權貴工具,不僅弊案重重,更導致台綠嚴重虧損。
台鹽當時曾發布聲明指出,黃國昌所提疑慮事項,已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查察,台綠公司已針對有關事項提出告訴,期能經由有偵查權限的檢調機關介入進一步調查,以查悉案情全貌,台鹽與台綠會持續與檢調合作,共同維護公司權益。(編輯:洪啟原)11310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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