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電擊器攔車執法過當 中市警:未見減速才示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有網友昨天網路發文指控,在台中騎機車被警方攔車、拿出電擊器作勢電擊,質疑執法過當;警方表示,獲報到場攔查機車聚集,對方未減速僅以電擊器警戒,查證身分後即讓對方離去。

有網友昨天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在台中騎機車才剛起步幾公尺就被警察攔車,還被警方指控要衝撞警察,認為自己機車未改裝,且都有出示證件,員警還拿出電擊器作勢要電擊,質疑執法過當。

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今天表示,大肚分駐所24日晚間10時45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大肚區華山路一帶有多部機車聚集,員警立即前往現場調查。

警方指出,到場時起初於現場攔查機車4部,經盤查完畢後,又發現後方有1輛機車駛來,經示意攔停後,駕駛沒有減速跡象,經員警判斷疑有衝撞員警之嫌,為避免發生碰撞傷害事故,執勤員警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警戒,以電擊器產生電弧聲以警示駕駛人。

警方表示,執法過程中並未對駕駛施以電擊,於機車騎士熄火下車後即停止使用,現場依規定查證人員身分、車籍無誤後即讓對方離去。呼籲民眾勿有競駛、競技等危險駕車行為,並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編輯:謝雅竹)11310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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