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9日電)高雄林姓男子向寵物旅館買2罐牛磺酸為4隻貓補充營養,吃完卻嚴重腹瀉,醫生診斷牛磺酸含氧化鎂導致腹瀉。高雄地院認為代理商漏貼中文標示致難知配方判賠1.9萬元。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代理商辯稱寵物食品均貼有中文標示,林男買的寵物食品並非代理商出售,且依寵物食品瓶身中文標示的注意事項,應先諮詢獸醫了解寵物食品與寵物貓適合性後,才能使用,但林男卻擅自使用,應也負過失責任。再者,原告明知寵物食品沒有中文標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仍將寵物食品加入飼料餵食,也有重大過失。
不過,法官勘驗寵物旅館與寵物食品代理商錄音發現,代理商已坦承漏貼中文標示情形,並進一步商討應如何與林男或行政機關說明,故可知林男購買未貼有中文標示的寵物食品為代理商提供。
此外,寵物食品上既無任何中文標示,寵物旅館出售時也未告知,法官據相關事證認定代理商確實有疏忽,飼主並無過失,因此判賠寵物醫療費、處方飼料、林男工資損失等,共新台幣1萬9000多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5月9日在高雄一間寵物旅館買了2罐貼有德文標示,但無中文標示的牛磺酸,並於同月13日在未變動飼料、飲用水及生活環境情況下,將寵物食品加入飼料中,不料4隻愛貓吃了以後均嚴重腹瀉。
林男將愛貓帶往動物醫院就醫,經診斷發現寵物食品有添加會造成腹瀉的氧化鎂成分,顯示其飼養的4隻寵物貓腹瀉,是因寵物食品造成。林男事後氣得向代理商求償寵物食品費用、醫療費用、處方飼料、請假3天照顧寵物貓的薪資損失等,共求償3萬3800多元。(編輯:郭諭儒)1131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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