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2日電)網紅四叉貓控告在北檢外聲援柯文哲的蔡男公然侮辱,北檢認為,蔡男一時衝動,且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四叉貓自行參與活動成為受評論對象,應承擔言語攻擊風險,全案不起訴。
此外,另一名被四叉貓(本名劉宇席)指控犯強制罪的黃姓男子,偵查期間死亡,台北地檢署今天一併做出不起訴處分。
全案起於,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今年8月30日針對柯文哲發動搜索約談,8月31日將柯文哲移送北檢複訊,民眾黨在北檢外發起聲援活動。
四叉貓提告指出,蔡男、黃男不滿他到場直播,蔡男多次辱罵「王八蛋」等不雅言詞,並丟擲寶特瓶,黃男則徒手搶走他的直播錄影器材。蔡男則向警方表示,四叉貓利用柯文哲來賺錢,讓他很不爽,才口出侮辱言詞。
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四叉貓以反對柯文哲的網路名人身分到場直播,確實可能引發現場聲援者主觀不滿,且四叉貓已知悉現場集結聲援者,仍自願到場表達意見並直播,因此成為他人評論的對象。
檢察官認為,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被害人為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的對象,致遭受眾人的負面評價,可認為自招風險,而應自行承擔。
檢察官綜合事發當時情狀,認定蔡男的行為是一時衝動,難以認定為蓄意貶損四叉貓名譽,且四叉貓自願表意、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對象,對於遭到他人以負面語詞言語攻擊的風險應自行承擔,認定蔡男行為不符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處分不起訴。(編輯:蕭博文)11311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