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5日電)中捷砍人案凶嫌洪姓男子目前羈押中,因羈押將期滿,台中地院日前召開延押庭,他表示在反省,希望外界用客觀角度看見他的改變。法院審理後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延押2月,可抗告。
台中捷運車廂5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19歲的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動手,檢方偵辦依照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他起訴,目前羈押中。
洪男的羈押期限將在11月25日屆滿,台中地院8日召開延押庭,他出庭時表示,自己一直在反省,當時做案時沒有要殺人的意圖,做這件事感到很後悔,未來也不可能再去做,希望外界用客觀角度看見他的改變。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洪男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合理判斷,可認為有逃亡相當或然率存在,且洪男在公眾往來大眾運輸工具上犯案,犯罪情節顯屬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認定維持羈押尚屬適當、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則。
台中地院13日裁定,洪男有繼續羈押必要性,應自26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提出抗告。(編輯:謝雅竹)113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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