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北檢偵辦京華城等案,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地院今天說,因辯護人與李男討論後表示不閱卷只需律見,提早於11時開延押訊問庭,庭訊約40分鐘結束。
北檢9月認定李文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等,有勾串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聲請延押李文宗。
檢方指出,李文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中華民國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罪嫌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北院聲請延押,並聲請限制閱卷,限制方式只能手抄筆記於筆記紙,筆記紙於延押庭訊問結束須交回北院,卷證不能複製、攝影等。
北院法官上午開限制閱卷庭,請檢察官到庭敘明限制閱卷理由及方式,並請辯護人到庭陳述意見,並於下午2時開延押訊問庭,但因辯護人與李文宗討論後表示不閱卷,並表示所需律見時間至上午11時,之後即可開庭。法官改定上午11時開延押訊問庭。(編輯:方沛清)1131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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