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 遭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澎湖縣4日電)澎湖縣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案,澎湖地檢署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澎湖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鄉長職務將由澎湖縣長指派代理。

澎湖地檢署指出,許賢德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並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澎湖地方法院中午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林季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望安鄉長許賢德涉嫌收賄等案,經長期蒐證後,3日向澎湖地方法院法官核發搜索票,指揮南調組及警政署保五總隊對望安鄉公所等17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許等相關及證人共27人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認許賢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今天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許姓等6人則分別以新台幣3萬至5萬元不等交保,其餘證人均予請回。

許賢德在望安屬政治世家,父親許龍富曾任縣議員與鄉長等職務,許賢德於107年投入望安鄉長選舉對決彭亞湖,許賢德得票1440票,最後以32票之差落敗,111年再度參選挑戰尋求連任的彭亞湖,結果許賢德以1707票擊敗彭亞湖的1250票,登上鄉長寶座。(編輯:謝雅竹)11312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