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5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表示,1名男子遭酒測攔查但不依規接受稽查被裁處18萬元罰鍰,但繳1萬元便不再繳納,寄發傳繳通知若未在指定日期繳清將扣押財產,男子速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北市1名男子去年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場所,但他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新竹區監理所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男子繳納1萬元後便不再繳納。
新竹分署表示,案經新竹區監理所移送行政執行,收案後調查男子財產,發現男子名下有台北市萬華區房地產,土地公告現值近600萬元,且有逾百家上市櫃公司的股利所得,初判應有資力繳納欠款。
調查男子財產後,新竹分署指出,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寄發傳繳通知,通知男子應於指定日期前繳清罰鍰,若在傳繳到期日過後仍未繳款,將立即扣押財產,給予男子心理壓力,促使他主動繳清欠款。
新竹分署表示,男子擔憂財產遭執行,在指定日期前主動到場,刷卡一次繳清剩餘17萬元的罰鍰。(編輯:戴光育)11312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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