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4日電)耶誕節腳步近,高雄小港區孔鳳路與桂華路口,昨晚2輛行動耶誕車上路行駛。遭小港警方當場攔查開單告發,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
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今天說明,警網昨晚9時35分執行巡邏勤務時,經小港區桂華街與孔鳳路口,見2輛自小客車車身加裝燈飾,隨即上前示意攔停。
小港警分局桂陽路派出所長王學甫表示,2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2款「擅自變更規格設備(加裝燈飾),可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員警現場掣單舉發。
小港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合格檢驗車輛且勿加裝或改裝車輛設備,維護交通安全及安寧道路環境。(編輯:孫承武)113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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