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立法院20日表決財劃法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跑去和新系大老吳乃仁吃飯,導致表決時通過國民黨團版本。許智傑今天前往台北地檢署,對黃國昌提出誹謗告訴。
立法院會20日在推擠衝突與舉手表決中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修正法案。黃國昌23日晚間透過直播指出,民進黨團不斷稱財劃法是惡法,但原本51席民進黨立委,表決時跑掉4位立委,並指有民進黨立委跑去和吳乃仁聚會。媒體詢問,是否是指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黃國昌回應,「是」。
許智傑發表聲明指出,他當天沒有錯過任何表決,20日晚上11時46分還在議場為財劃法發言,他在凌晨過後,還到外頭謝謝青鳥站出來,這些都有影片佐證。他說,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再轉移焦點,應該回歸正常議事規則,採取記名表決,避免再用舉手表決製造政治紛爭。
許智傑今天上午在女兒及律師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黃國昌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等罪。他表示,黃國昌明顯算數不好,又用臆測的方式,誣指他當時不在場,又說他對不起青鳥,嚴重影響到他的名譽,因此今天來提告。
許智傑指出,其他委員發言時,他不一定在現場,可能去上廁所、去辦公室拿藥,這很正常,但投票的時候就一定要在現場,尤其黃國昌所指第8條表決時,他從頭到尾都在現場,
許智傑的女兒表示,今天是爸爸(許智傑)的生日,她實在說不出生日快樂,她只是想爸爸說「望你順遂」。尤其今天是聖誕節,應該祝大家聖誕快樂,可是按鈴申告這種東西,一點都不快樂。(編輯:張銘坤)1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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