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等案裁定柯文哲加保4000萬元,合計7000萬元。北檢抗告成功,北院預計今天晚間6時第三度召開羈押庭,已通知柯文哲等4名被告於上午11時向法院報到。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起訴並移審在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800萬元交保(偵查中200萬交保)。
北院並諭知,柯文哲等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北檢不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二度開庭後,改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均施以電子監控。
北檢不服北院就柯文哲等人交保裁定,再度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預計晚間6時開庭,並要求所有被告上午11時向北院報到。(編輯:蕭博文)11401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