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4日電)新北市國中生命案的被告少年、少女遭高院裁定延長羈押,死者父母今天透過民代表示,被告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要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來談悔改。
新北市某國中學生於民國112年12月25日,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刺成重傷,送醫不治,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死者的父母今天透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發表聲明表示,孩子過世後,每天都無比煎熬,彷彿心被撕裂,永遠無法填補。
聲明表示,1月9日透過新聞報導,得知高等法院當天召開延押訊問庭,審理是否讓殺害兒子的2名少年交保時,心情更加焦慮悲痛。但仍堅毅尋求正義,希望孩子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安息。
死者父母說,13日獲悉高院合議庭最終裁定,准許繼續羈押這2名少年。對此,感謝法官在審酌案情嚴重性與社會安全後作出決定。相信唯有持續羈押,才能避免社會大眾再次受到衝擊。也讓被害家屬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獲得安慰與安全感。
聲明表示,要求司法落實刑罰規定,「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來談悔改」,絕不能僅以「未成年」為由而輕縱。為了讓孩子的犧牲有意義,家屬勇敢地走上街頭,呼籲司法體系與整個社會,正視被害人的權益。
聲明說,家屬目前已向法院聲請修復式司法程序,盼望瞭解加害者行凶的動機,及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也希望法官能儘速安排心理衡鑑,以評估這起事件對被害者家庭及社會造成的長期影響。
死者父母說,這起案件情節嚴重,手段凶殘,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震撼和恐慌。2名少年至今尚未表達真誠的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進行任何形式的溝通或道歉,因此,擔心被告仍對社會安全及家屬身心構成潛在威脅。
聲明說,深知司法程序需要時間,但也懇求法官能加快審理速度,儘早讓真相水落石出。也希望藉由這次事件推動改革,讓加害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落實家庭教育責任、加強校園對高風險學生的管理、並檢討少年司法的制度缺失,避免悲劇再次上演讓更多無辜的孩子受到傷害。
新北國中生命案去年9月30日一審宣判,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定少年與少女共犯殺人罪,依法減刑後,各判少女8年與少年9年徒刑。新北地檢署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編輯:李錫璋)11401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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