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新北校園命案二審今加重判行凶少年12年、少女11年徒刑。死者父母說「台灣司法已死」,少事法保護壞人,2人經法官引導才道歉,非真心悔改。預期判刑30年落空,無法接受。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依醫療機構出具調查報告可認量刑因子變更,考量檢辯及被害家屬意見及保護少年健全發展等,加重判行凶少年12年、少女11年徒刑。可上訴。
二審合議庭不公開宣判,死者父母在法庭裡情緒激動表示「為什麼判那麼低」、「我們小孩的命都沒了、誰來幫我們的小孩回復生命、談什麼修復、要修復什麼」,他們走出法庭時,痛哭失聲,心情稍穩定後,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於法院前接受媒體聯訪。
死者父親哭著說「台灣司法已死」,對今天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壞人,被害者通通沒被保護到,講難聽一點,此法對他打悶棍,還要叫他不准出聲,現在他被罰也沒關係,因為少年、少女是大搖大擺地走進來,原本沒道歉過,經法官引導下才跟他道歉,非真心悔改。
死者父親提到,原本預期刑度是30年,結果就只判12年、11年,法院說需要再久一點的時間教化,但久一點也12年,估計服刑1/3,也就是4年即可假釋,出監時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又獲少事法保護。
死者父親說,案發當天,對方在警察局恐嚇秘密證人稱「等我出去你就知道」,如今「我現在也要擔心了,等他出來我就知道」;而且法院民事庭把他的個資等完全沒有遮蔽的給殺人犯知道,怒斥為何少事法保護對方,然後自己什麼都不能看。
死者母親表示,一個好好活潑健康的生命,卻變成腫脹的遺體,還經過解剖,凶手卻在法庭一路這樣子欺辱他們,談什麼修復式司法,「怎麼把我孩子的生命修復回來」。
石一佑說,司法判決、少事法認為少年、少女還有機會,但加害者心中沒有悔意,死者父母才會這麼生氣、憤恨不平,這是司法改革或修法應正視的問題,少事法保護改過向善的孩子,還是保護逃避規範、永遠不認錯、躲在保護傘底下的孩子。(編輯:林恕暉)114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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