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4日電)嘉義縣環保局外包公司駕駛侯男被控今年8月間,私自駕駛公務抓斗車載運吳男委託的廢棄物並隨處棄置,2人均獲不法利益,嘉檢偵結,均坦承犯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40歲侯男任職的公司,為承包嘉義縣環保局環境衛生維護計畫標案,負責縣境廢棄物清理、環境清潔工作,侯男平日需依環保局派工日誌表,駕駛環保局車輛外出執行工作。
嘉檢表示,58歲吳男於今年6、7月間,受台南市某公司委託,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並暫置在嘉義縣東石鄉一家企業社土地上;吳男於8月間聯繫侯男協助處理,侯男駕駛小貨車載運3大袋(每袋約300至400公斤)廢塑膠混合物至六腳鄉無地號土地棄置,吳男交付新台幣2400元予侯男,吳男獲得免除清除處理費用3000元。
嘉檢說,侯男於8月24日下午駕駛環保局名下的公務抓斗車前往東石鄉某企業社,由吳男駕駛堆高機協助將廢塑膠混合物放置在抓斗車內,並交付6400元予侯男,侯男則駕駛抓斗車載運至一處偏僻土地棄置,吳男獲得免除清除處理費用7200元。
侯男駕駛環保局抓斗車上,因有裝填廢塑膠混合物的太空包,過於突兀,民眾發覺有異通報環保局並報警,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循線查獲。
嘉檢表示,吳男坦承無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且委託侯男清運;侯男坦承受吳男委託清運廢棄物,並收取報酬。
嘉檢說,侯男為受公務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的公共事務,屬刑法上的公務員,因此,侯男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吳男涉及行賄罪嫌,均依法起訴。(編輯:李淑華)1141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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