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刷」蔡政宜涉洗錢獲3千萬元交保 橋檢提抗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1日電)無黨籍嘉義縣議員「雨刷」蔡政宜涉與妻子指揮跨國洗錢,橋檢起訴移審橋頭地院,法官諭知3000萬元交保。橋檢今天以被告仍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

橋頭地檢署今天下午說明,蔡政宜涉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認無羈押必要,准予具保新台幣3000萬元、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及定期報到。

橋頭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不服交保,理由包括蔡政宜有充分且高度逃亡動機、能力,如未羈押而釋放在外,將可能透過洗錢集團提供的金援或物力,再次出境逃亡可能性極高。

橋檢認為,無從透過擔保金、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或定期報到等方式避免被告逃亡,為保全日後訴訟程序後續審理或執行,顯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據此提出抗告。

檢警調查,蔡政宜涉自民國109年起成立跨境賭博網站代收代付洗錢水房,與唐姓妻子共同指揮水房成員,在台灣、馬來西亞、越南等地成立據點,使用人頭帳戶及電腦程式,為泰國不詳賭博網站從事賭博金流代收代付事務。其中位於高雄洗錢水房據點就有7處。

檢警初估,蔡政宜等被告自109年起至被查獲為止,經手金流達225億多元,從中不法所得達1億9987萬元。

蔡政宜今年8月31日於桃園機場遭拘提到案,檢方偵結後,日前先起訴集團主要幹部5人,另對逃亡越南的唐女等7人發布通緝。

橋檢12月18日再將集團主嫌蔡政宜等2人追加起訴,並建請量處蔡政宜10年有期徒刑,以資懲儆。蔡政宜偵查中遭羈押,經起訴移審後,橋頭地院30日裁定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電子監控。(編輯:蕭博文)114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