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5日電)黃姓男子擔任銀行業務期間,用手機翻拍客戶個資、財力證明等資料,傳送給當鋪業者,協助業者延攬貸款。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刑法洩密等罪起訴黃男。
根據起訴書,黃男112年9月起在台北市某銀行擔任消金業務人員,任職時與銀行簽有保密切結書,不得外洩客戶資料。但黃男與民間放款業者合作,113年1月以私人手機翻拍銀行貸款客戶的姓名、電話等個資,以及土地權狀等財力證明,傳送給當鋪業者,協助業者延攬貸款。客戶發現自己的資料遭外洩後立即報警,由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
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黃男在偵訊中坦承將客戶個資洩漏給當鋪業者,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刑法洩密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至於涉銀行法背信部分,檢方認為並無證據顯示黃男行為導致銀行財產或利益損失,此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編輯:李錫璋)1150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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