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人員涉收賄逾千萬遭訴 貪污案送國民法官首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北檢偵辦台版地面師案,查出新店戶政事務所王姓人員涉收賄洩漏民眾個資,犯罪所得1114萬餘元,今天依貪污等罪嫌起訴,移送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此案是全國首例貪污罪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

台北地檢署調查「台版地面師案」,查出土地業者蔡尚岳勾結律師蔡鴻燊及警員、書記官、里長等,涉嫌以偽造遺囑詐騙獨居老人遺產達新台幣1.4億餘元。案經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蔡尚岳14年徒刑,蔡鴻燊25年徒刑,目前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版地面師案」期間,另查出王女涉嫌於民國103年到113年間收受16名經營土地開發、建設開發、二胎房貸業者賄賂,使用戶政資訊系統協助業者查詢不動產的所有人與繼承人等資料,犯罪所得新台幣1114萬973元。

北檢去年9月間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4路搜索王女辦公室、建設開發公司等20處所,並通知王女及涉案業者等14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女獲准。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期約賄賂罪、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密罪起訴王女。由於國民法官法規定,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案件,自115年起由國民法官審理。北檢將王女案件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12年元旦正式上路,第一階段審理與死亡有關的案件,例如殺人、傷害致死等,但僅限於故意犯,未納入過失犯;第二階段則於115年施行,加審10年以上(包括貪污)的重案。(編輯:管中維)115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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