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榕涉殺人判死定讞25日病逝 檢相驗確認死因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林長順高雄27日電)歐陽榕涉綁架殺害高雄建商後分屍丟棄,遭依殺人等罪判死刑定讞。70歲歐陽榕25日死亡,經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相驗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

歐陽榕病逝後,台灣目前待執行死囚還有35人。

橋檢今天說,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死刑犯死亡案,經檢察官相驗,死者有糖尿病史,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無可疑外傷,檢察官認定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家屬無意見,檢察官26日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交給家屬。

民國88年歐陽榕失業後認識盧姓建設公司總經理,盧姓女子租店面給歐陽榕做生意、每月借錢給歐陽榕,但盧姓女子92年時不再匯款資助,歐陽榕涉嫌在家中殺害盧姓女子並分屍丟棄,再致電盧家勒索贖款,遭警方逮捕。

最高法院100年支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六審見解,認定歐陽榕覬覦盧姓女子財產殺人勒贖還支解屍體,依殺人、棄屍等罪判歐陽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歐陽榕曾聲請釋憲,認為最高法院判決有牴觸憲法疑義,而大法官111年以聲請與大審法規定不合,裁定不受理。113年死刑釋憲案中,歐陽榕為聲請人之一。(編輯:李明宗)11501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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