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日電)蔡姓男童2021年在清境農場遭馬匹咬甩,造成右耳撕裂傷合併部分軟骨缺損,一審認為業者有設置警告牌判決免賠;二審認為圍欄高度不足,判業者及農場賠償新台幣71萬餘元。
蔡姓男童2021年4月與爸媽到南投縣清境農場,媽媽抱著他在餵馬區柵欄外拍照,未料男童遭馬匹咬甩右耳,媽媽重心不穩與男童雙雙摔倒在地;男童右耳撕裂傷合併部分軟骨缺損、右後腦部挫傷、瘀傷,媽媽也有左膝擦傷的傷害;針對男童右耳重建醫藥費、精神賠償、父母請假等求償。
一審認為,業者已在餵馬區設置圍欄並在圍欄外圍繫繩及設置警告牌,有人在場宣導提醒注意安全距離,已盡相當注意義務,男童媽媽未注意現場設有警告牌,未聽從現場人員安全宣導,逕自接近圍欄拍照致受傷,難認業者提供服務有欠缺安全性,對事故無任何過失,不須負賠償責任。
台中高分院今天表示,業者與清境農場未查核餵馬區的圍欄高度是否足以防止馬匹將頭伸出圍欄外,確保園區提供的服務符合專業水準,判決業者、清境農場連帶賠償男童,包含醫藥費、右耳重建、精神慰撫金、懲罰性賠償金共70萬餘元;賠償媽媽醫藥費等費用1萬逾元,共賠償71萬餘元。(編輯:陳仁華)11503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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