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公司董事長涉詐貸1.3億 北檢聲押禁見獲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1日電)檢調獲報,某生技公司林姓董事長涉虛偽增資後向銀行詐貸逾1.3億元,另涉詐偽販售未上市股票,金額達4億餘元。北檢今天凌晨複訊後,認為林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林男涉犯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共犯尚未查緝到案,足認林男有相當理由有勾串之虞。另林男在公司歇業後,隨即以相似手法重起爐灶,也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

根據裁定,林男實行犯罪的期間非短,被害人數眾多,不法資金更高達新台幣數億元,且林男有串證之舉,本案又有共犯未查緝到案,若非羈押,不足確保日後偵查、審判及執行程序,因此裁准將林男羈押禁見。

此外,林男妻子許姓女子昨天晚上複訊後,台北地檢署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林男合作公司游姓負責人也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林男公司邱姓財會人員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調調查,某生技公司林姓董事長與許姓配偶涉嫌於民國108年至110年間,先將旗下某公司虛偽增資至資本額新台幣1.2億元,再與林男實際控制的公司進行假交易虛增營收,藉此向數家銀行詐貸逾1.3億元。

檢調發現,林男等人另涉嫌於109年至110年間以「印股票、換鈔票」的方式,透過地下盤商資訊公司向投資人販售旗下公司未上市股票,金額達4億餘元。

北檢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林男及許女、游男等3人的住居所,以及林男旗下的生技公司共6處,並通知林男、許女、游男、邱女4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銀行法詐害銀行罪嫌、證交法詐偽買賣有價證券等罪嫌方向偵辦。(編輯:張銘坤)11503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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