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霍華德退票風波重演 可出賽名單賽前須公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6日電)去年底「魔獸」霍華德因故未出賽惹糾紛。行政院消保處今天表示,教育部已公告單一場次運動票券新制,10日起施行,賽前業者須公告「可出賽名單」,變動要通知、再公告,否則可退票。

因應111年12月18日,台灣運彩xT1聯盟桃園雲豹隊明星球員「魔獸」霍華德(Dwight Howard)因故未出賽,引發球迷不滿要求退費,同年12月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有立委要求制定整體性規範。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召開「運動票券新規定,購票觀賽有保障」記者會,公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審查通過「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教育部體育署8日已公告,10日起施行。

消保處諮議陳世元表示,此新制僅限適用「單一場次票券」,季票不適用;新制除規定審閱期不得少於3天,但現場購票例外;同時規定業者在賽前須在官網公告「可出賽名單」,變動時應通知消費者,或以明顯方式再公告,並說明變動理由,違反時,消費者可要求退費。

賽前多久公告「可出賽名單」,陳世元說,中華職棒是出賽前1小時,約傍晚5時半;職籃是比賽當天中午。

不過他也說,「可出賽名單」是球團提出給聯盟公告的「登錄名單」,但是最終的「上場名單」跟「登錄名單」可能有不同,這屬於球團或教練的調度自主權。

另外,退票機制方面,陳世元說,業者須明定比賽日前消費者得以退票的最後期限,計算方式不包含比賽當天,且不得多於7天;若是下雨等導致比賽延期,延期後的比賽日前,消費者可退票。

退票手續費的收取,他說,可歸責於消費者時,最高收取票面金額的10%;不可歸責於消費者時,不得收取;退票張數超過限購張數,以及有其他事實時,可判斷為非供自用的黃牛票,業者可以不予退票。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強調,看球賽的安全非常重要,因此規定入場者不得攜帶玻璃瓶、長柄雨傘、長腳架等物品;且業者不得超賣,並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明定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包含每一人身體傷亡給付新台幣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500萬元等。

如果業者違反新制,陳星宏說,依據消保法規定,會先限期改正,不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直到改正為止。(編輯:陳政偉)11206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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