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振峰涉賭T1永不錄用 聯盟開罰台啤雲豹35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8日電)前台啤永豐雲豹球員羅振峰坦承簽賭SBL賽事遭球團解約,T1聯盟今天表示,開會決議對羅振峰祭出停權處分、永不錄用,考量球團主動通報,因此裁罰台啤雲豹35萬元。

台灣職業籃球聯盟T1聯盟今天發布新聞稿,重申反賭、反毒、反詐騙為最高原則,對涉不法行為人員一律採零容忍政策,且聯盟規章已明確訂立規範,並對台啤雲豹球員羅振峰涉賭一事,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表達歉意。

T1聯盟表示,經重大事件決策委員會決議,初步懲處出爐,羅振峰因坦承簽賭,並疑似參與球版相關非法行為,已違反法律規範,更未能保有職業球員應有認知,除由球團直接開除並註銷球員資格外,聯盟則祭出停權處分並永不錄用。

至於台啤雲豹球團部分,T1聯盟指出,因球團過往內部管理失責,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依規章應予以從重判罰,但考量球團主動通報及積極作為,酌情後先行裁罰新台幣35萬元。

由於案件已進入檢調偵查階段,T1聯盟表示,將密切追蹤後續結果,並依偵查結果再決議後續是否加重懲處,秉持勿妄勿縱的原則,盼球團能更加約束所屬球員行為。

T1聯盟指出,與各球團已於季初簽訂誠信經營聲明書,並協請各球團向球員、工作人員進行法治教育宣導,同時自我訪查有無參與非法賭博狀況。

此外,T1聯盟也蒐集各球團與球員公版合約,與聯盟法律顧問共同檢閱後,建議各球團於合約中應具體訂立禁止的情事,並加入除球員本人外,其二等親家屬及未婚伴侶或共同同居人連帶責任條款。

對於球團自主要求所屬球員簽署切結書者,T1聯盟給予肯定,並期盼各球團皆能更加完善相關配套方案。(編輯:龍柏安)11210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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