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日電)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今天邀集3大聯盟開會,要求15支球隊需增設專職人員,專門負責防賭及假球事務,並統一各隊懲處球員辦法,並將推動裁判簽署切結書。
近日台灣籃壇風波不斷,從前超級籃球聯賽(SBL)球員吳季穎涉嫌打假球還非法賭博,到前T1聯盟台啤永豐雲豹前鋒羅振峰坦承簽賭,以及台南台鋼獵鷹今天通報,陳靖寰在效力其他聯盟和T1其他球隊時疑似涉賭。
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若事件再擴大,「發生1個,就處理1個,就算可能要大地震都在所不惜,若真的非常嚴重,乾脆就大洗牌,不良、不適合在籃球圈分子,可能都要處分掉。」
由於國際籃球總會(FIBA)要求各會員須設正式專職人士,就違反公平競賽事件作為FIBA的聯絡窗口,張承中指出,未來籃協將比照FIBA,要求SBL、P. LEAGUE+聯盟與T1聯盟等3大聯盟、共15支球隊需增設專職人員,專門負責防賭及假球事務。
張承中表示,球隊應建立對聯盟、籃協的通報機制、定期會議交換管理情資,將可能涉賭情況降到最低。
針對裁判也有可能涉賭,籃協也將推動3聯盟同步規範裁判,張承中指出,籃協裁判委員會已有裁判監控、迴避機制,將推動裁判簽署切結書,若有涉賭或假球情事,應負高額違約金及損害賠償責任,「清理門戶絕不手軟。」
張承中表示,未來希望能加強球隊管理責任,「球隊站在第一線,與球員有很多接觸,希望3聯盟和15支球隊統一懲處球員辦法、整合球員合約及切結書的責任,並加強球隊對球員法治宣導。」
張承中指出,藉由統一懲處規範,就不會發生哪個球隊管理比較鬆散,所以球員就跑去那隊打球的狀況,也能有效防堵假球和賭博。
張承中承認,籃協和2個職籃聯盟內部規定,針對假球和簽賭部分並未詳細定義,包括球員能不能賭所屬比賽、所屬聯盟比賽或其他運動,或相關親友能不能賭,不同情況因應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或運彩條例都不一樣。」
張承中強調,國內職籃發展才3年多,這次事件來得很快、影響層面很廣,「籃協和3聯盟趁著這次教訓,希望明確各規範,盡量同步同調,要將懲處規定明確化。」
今天會議除了張承中外,出席人員還有籃協秘書長李雲翔、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科長周德倫、P. LEAGUE+事務長蔡裕隆、T1聯盟秘書長王志群等人。(編輯:龍柏安)112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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