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1日電)台灣職籃PLG近日修改賽務章程,最大變革為每隊洋將薪資上限調整為4名洋將合計月薪不超過1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萬元),並會在每年休賽季滾動式調整。
P.LEAGUE+副會長陳建州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這次洋將薪資調整,主要受到東亞超級聯賽(EASL)啟發,對手洋將動輒月薪5萬、6萬美元,而在亞洲各聯盟中,PLG屬於較為年輕的聯盟,今年才邁入第5年,洋將薪資相對較無競爭力。
過去PLG規範,每隊每場比賽登錄2名外籍球員,合計月薪不得逾4萬美元,陳建州指出,4隊已有共識,本季薪資上限調升為4名洋將合計月薪不超過10萬美元,「但不宜一次調升太多,每年會在休賽季討論,希望未來逐年調整」。
對於是否期待在洋將薪資變革後,各隊能找到大咖的洋將助陣,陳建州認為,最重要是能找到適合球隊本身的洋將,長期而言也有助於建立球隊文化。
PLG另一項與洋將有關變動為放寬轉隊限制,過去洋將在單一球季只能註冊同一個球團,球團也無法簽下曾在其他聯盟效力的洋將,但本季開放球團可網羅當季打過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TPBL)、超級籃球聯賽(SBL)的洋將。
陳建州指出,球隊在季中找尋洋將,若只憑影片不容易找到合適的人選,但若是其他聯盟球隊釋出的洋將,「可眼見為憑,就能看到對方洋將的表現,被刷掉的洋將,有時可能不是不夠好,可能只是不適合對方球隊隊型和球風」。他認為,此舉也可以縮短行政流程以及機票、食宿成本。(編輯:唐聲揚)11310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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