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6日電)世界棒球12強賽台灣隊奪冠,教育部體育署長鄭世忠今天說,運動發展基金管理會4日通過潛優要點修正案,比照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一等二級,發給教練團激勵金新台幣600萬元。
體育署舉辦國光體育獎章頒獎典禮,今年發出史上新高4億6470萬元獎金,單一團隊以首度拿下世界棒球12強賽冠軍的台灣隊最多,將發出1億9600萬元,28名入選選手可各領700萬元。
由於台灣隊背後教練團功不可沒,鄭世忠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運動發展基金管理會4日開會,由教育部長鄭英耀主持,會中通過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簡稱潛優要點)修正案,將發給教練團600萬元激勵金。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長藍坤田解釋,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主要針對亞、奧運賽事,但過去若有特殊事蹟,仍可透過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發放激勵金。
藍坤田舉例,過去「舉重女神」郭婞淳破世界紀錄時,就曾發放激勵金給教練林敬能。
體育署表示,這次修正相關作業要點,比照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一等二級發放,將激勵金從現行規定上限2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團體球類以外種類從上限1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並溯及這次12強教練團適用。(編輯:管中維)113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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