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北京
藝人周杰倫先前狀告經營微信公眾號「微秀生活」的「北京人和書畫院」罵他賣國賊、漢奸一案,官司纏訟8個月後今天(11日)有了結果。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向大陸《法制晚報》透露,北京人和書畫院行為構成侵權和誹謗,一審判賠周董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萬元)。
去年6月,周杰倫發現北京人和書畫院創辦的「微秀生活」中登載了一篇文章,文中指名道姓罵他是「日本漢奸」、「賣國賊」、「一坨屎」、「賊眉鼠眼」等,還寫道「周杰倫否認自己是中國人」。他認為這是公然捏造事實和惡意中傷侮辱,醜化和踐踏其人格,對其形像抹黑。之後周董告到北京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行為,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失6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0萬元)。
今日大年初四,朝陽法院一審判令北京人和書畫院構成侵權,賠償原告周杰倫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人民幣,並在《騰訊網》上發佈道歉聲明。如逾期不執行上述內容,法院會強制北京人和書畫院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紙,刊登判決主要內容,刊登費用由被告北京人和書畫院負擔。(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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