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 炒股案鄭容和無罪 李宗泫罰60萬元

大逆轉! 炒股案鄭容和無罪 李宗泫罰60萬元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韓國

先前南韓經紀公司FNC娛樂,爆出有藝人涉嫌炒股。某位「知名偶像隊長兼主唱」涉入內線交易,原本傳出主角就是樂團「CNBLUE」的主唱鄭容和。不過案情大逆轉,判決結果出爐竟是同團成員、吉他手李宗泫確定涉案,被判罰2000萬韓元(約60萬台幣),令歌迷相當震驚。

先前傳出該名藝人在得知公司將簽進知名主持人劉在石,便大手筆買進所屬公司FNC娛樂的股票,之後再脫手賺得約2億韓元(約596萬台幣)。經過檢方調查,CNBLUE所屬的FNC娛樂發布官方聲明表示,鄭容和協助檢方調查後,確認無犯罪嫌疑;並透露當初另一名接受調查的成員是李宗泫,解釋「李因為在買賣股票時,因偶然從朋友得知相關消息,才會做出這種無知的行為」,而李事後也被判處罰金韓元2000萬。FNC娛樂也向所有支持CNBLUE的粉絲道歉,並強調日後會加強對旗下藝人的訓練,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翻攝CNBLUE臉書)

FNC娛樂聲明:

Ⅰ.檢方調查及事件概要

FNC娛樂旗下樂隊CNBLUE成員鄭容和、李宗泫涉嫌以獲得公司簽約著名藝人的內部情報,大量購入FNC娛樂股票再拋售為個人牟利,有操控股市嫌疑,因違反資本市場及金融投資相關法律於5月份開始接受了首爾南部地方檢察廳金融調查2部的調查。

鄭容和、李宗泫以及相關人員積極配合了檢方的調查,根據檢方今日公佈的調查結果,鄭容和得到了無嫌疑處分,而李宗泫則受到了罰款2000萬韓元以及簡略式起訴的處罰。

Ⅱ.關於鄭容和的處罰

鄭容和受到的嫌疑是2015年7月初獲知公司簽約著名藝人一事,並於2015年7月8日、9日兩日時間裡購入FNC娛樂大約價值4億韓元的股票,之後獲得了大約2億韓元的不當所得。事實上,鄭容和於2014年2月份在本公司上市前,以認購股票期權的方式簽訂了獎金合約。根據合約,鄭容和於2015年7月初以收到的獎金現金投資購入公司股票。即鄭容和買到公司股票當時,與公司簽約著名藝人不是一個時期,所以鄭容和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入了股票。

另外,鄭容和所有收入都是由母親打理,股票交易也是由母親以鄭容和的名義進行,他本人甚至不知道股票交易這件事。雖然7月16日他通過母親得知了公司簽約知名藝人後,自己所持的股票也跟著大漲一事,但絕不是一開始就知道公司要簽約藝人有目的地購入股票實現盈利。

由此,檢方宣布鄭容和沒有嫌疑。

Ⅲ.關於李宗泫的處罰

2015年7月15日凌晨,李宗泫從朋友處得知公司要簽約知名藝人一事,在沒有確認消息是否屬實的情況下就購入了公司股票。這種行為是李宗泫對於法律無知的情況下造成的,當他知道這樣的交易會產生法律問題後,並沒有拋售股票持有到現在,如今股價下跌,他承擔了相關損失。

檢方考慮了李宗泫的具體情況,做出了簡略式起訴比較輕的處罰。

Ⅳ.FNC娛樂的立場及往後計劃

由於本公司運營方面的不足才出現這樣的事件,對長期以來關注並喜歡我們的粉絲們造成失望表示道歉,我們會認真反省。不過,我們絕不是一些媒體報導所說的操控股市交易,公司與公司職員絕對沒有利用重要情報進行內部交易。公司將以此次事件為契機,改善公司運營體系,並對公司員工及所屬藝人進行週期性教育,以上問題絕不再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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