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徒對簿公堂! 吳青峰被控違反著作權...北檢起訴

師徒對簿公堂! 吳青峰被控違反著作權...北檢起訴 | 華視新聞
吳青峰遭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 。(翻攝吳青峰臉書)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天團「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自與恩師林暐哲拆夥後,被林以吳多次公開演唱歌曲為由,控告吳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昨(23)偵查終結,考量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依法起訴吳青峰以及其所屬哈里坤狂歡有限公司。

「蘇打綠」休團 青峰改單飛闖歌壇

「蘇打綠」在2017年元旦演出後宣布休團,主唱吳青峰則自2018年起,改以個人身分「吳青峰」衝刺演藝事業,並加入經紀人兼恩師林暐哲所創的「大房小山」音樂工作室,不過2018年底兩人便發表共同聲明,宣布雙方合約到期,結束合作關係。

師徒對簿公堂! 林暐哲控青峰違反著作權

只是,就在吳青峰於2019年5月舉辦個人演唱會前夕,卻突然被林暐哲指控蘇打綠已將所有歌曲的著作權讓給他,但吳青峰卻在未經他及所屬公司同意下公開演唱,因而決定對吳青峰、吳現在所屬的哈里坤狂歡有限公司,以及其公司負責人、吳青峰母親廖碧珍提告。

林暐哲認為,早從2008年起,吳青峰就已簽約把所有創作歌曲的著作財產權,全部讓給他,且「蘇打綠」團名的商標,也已被他的音樂社註冊,但吳卻多次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公開演唱並要出版專輯,因此向北檢控告吳違反《著作權法》。

遭控違反著作權 北檢起訴吳青峰

對此,北檢4日開庭傳喚兩人出庭,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和解,又23日北檢偵查終結,查出吳、林2人雙方契約中,約定若不續約,要在契約期滿前3個月前,表示反對意見,否則就默許續約,但吳並沒有在當年的9月提出不續約意見,也就是說該契約已自動續約,所以林具有著作權,因此認定吳青峰確實違反合約,將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他。

至於掛名哈里坤狂歡公司負責人的廖碧珍,北檢認定她不知情,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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