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抖音網紅,耀樂,控訴自己十六歲的時候和炎亞綸交往,沒有經過同意,就被拍私密影片、還被外流,導致身心長期飽受折磨。事件爆發之後,士林地檢署已經主動分案調查。
另外,有媒體報導,耀樂的媽媽,對炎亞綸提出三項罪名,能告的都要告,但耀樂事後卻發聲明,說沒有家人受訪,各說各話的狀況,讓大家霧裡看花。
雖然炎亞綸否認偷拍,也堅持沒有違反耀樂的意願,但因為對未滿十八歲的少年,拍攝私密影片,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警方已經在端午連假期間,通知耀樂到案說明,檢方也不排除,會再次傳喚耀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