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原為吳庚霖)遭到網紅前男友耀樂指控,16歲時被強迫發生親密關係、偷拍私密影片。全案經數月偵查,士林地檢署今(8)日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妨害性自主部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而炎亞綸稍早也首度發聲明回應,表示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謝謝檢察官證明這部分的清白;並感謝所有合作單位諒解,造成任何困擾深感抱歉,願意積極配合相關後續。
炎亞綸發聲明指出,這五個月來,很認真、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過去,而今天算是一個階段的結束。「先跟身邊周遭所有關心我跟幫助我的人說聲謝謝,也對不起讓各位難過,關心這件事的人,我會秉持一貫的態度,認真的面對,不閃躲。
炎亞綸表示,謝謝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幫他釐清一些事實,茲就與耀樂之間紛擾,聲明如下:經檢察官裁決,證明本人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謝謝檢察官證明本人清白;本人真心與誠心面對過往,且從未有任何散布之意圖,作為公眾人物,理應謹慎行事,愛惜羽毛,傳遞良善,近年除已發揮自身影響力,積極投入公益外,每年將自身部分所得揭給公益團體,讓良善循環,並面對應有責任。
此外,炎亞綸說,因不識法律在雙方合意下拍攝而誤觸法律,而造成社會不安和佔用公眾媒體資源深感抱歉;更對於本人無足輕重的私人情感佔據版面深感無奈和遺憾;與耀樂近五年仍有聯繫,且雙方互有主動,至今仍不能理解,對方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他也謝謝所有合作單位諒解,造成任何困擾深感抱歉,願意積極配合相關後續。在此期間對於給予他鼓勵的朋友、家人、和僅是一面之緣的人,想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若非有您們的鼓勵我寸步難行;給予我批評指教的朋友、家人和關心此事件的人們,我也致上誠摯的感謝,讓我有深刻反省的空間。對於自己絕對沒有做的事情,再次謝謝檢察官的明鑑,對於觸法之處,必定遵守承諾,持續貢獻社會,持續潛心檢討敦促自我成長」。
炎亞綸最後強調,他是公眾人物,有社會的道德責任,平時受到大眾媒體的重視和關心這是他要珍惜和尊重的,也絕對不想也不會仗著自己公眾人物的身分而去擾亂社會的秩序,眼前要做的除了面對起訴的部分,重要的是盡全力把自己的生活過好,不讓家人朋友擔心,「我一樣很愛這個世界也很愛每個人,暫時不會再對外多說什麼或博取什麼關注,只希望這件事能儘快落幕,以上吳秉孺還望大眾諒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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