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女神」酒駕判決出爐 王宥忻致歉:永遠無法原諒自己

「財富女神」酒駕判決出爐   王宥忻致歉:永遠無法原諒自己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被稱為「財富女神」的藝人王宥忻,擁有10億身價。去年底她酒後開跑車上路,行經新北淡水一處路口,怠速違停路中央,被警方發現並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92毫克,當場遭到逮捕,士林地檢署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士林地院最終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去年12月6日,一輛巡邏警車行經淡水坪頂路與小坪頂路口,發現一輛違停的跑車,員警立刻下車查看,發現車上的駕駛是王宥忻,還在她身上聞到濃濃酒氣,經查酒測值高達0.92毫克,警方當場將人逮捕並移送偵辦。士林地檢署1月15日偵結,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王宥忻。

士林地院簡易庭本月17日開庭審理後,認定王宥忻明知酒精影響駕駛能力,仍開車上路,不僅漠視自身安全,也無端增加其他用路人風險,明顯缺乏對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的尊重,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對此,王宥忻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對於法院判決結果誠懇接受。並坦言,去年12月6日的錯誤行為,是她人生中深刻的教訓,酒後駕駛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對他人生命與財產造成重大風險,「這是我永遠無法原諒自己的地方」。

王宥忻表示,要再次為此行為向社會大眾、粉絲及身邊的家人朋友道歉,「感謝你們的批評與指正,讓我有機會反省與彌補過失。我承諾會積極參與交通安全與酒駕防制的相關公益活動,並以具體行動回饋社會,提醒大眾遵守法規,拒絕酒駕。也會致力於社會公益」,希望以自身經歷警惕大眾,共同為安全的交通環境努力。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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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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