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錦繡二重唱成員、也是戲劇演員的錦雯,近期在8點檔中表現亮眼,受到不少觀眾喜愛,不過,日前她在劇中即興清唱,意外引發版權爭議!當時她唱了一小段金曲獎台語歌后李竺芯的歌曲足芳足芳,沒想到後來收到唱片公司要求付5萬元版權費;對此,錦雯向週刊表示,跟過往認知不同、長知識了,願意承擔一半費用。
戲劇片段說:「冷冷的風,冷冷的雨。」在美國有電影喜劇歌喉讚,台灣難道也有戲劇歌喉戰戲劇片段說:「如今換她疼愛你,別再多解釋。」錦繡二重唱成員,同時也是演員的錦雯,在劇中展現好歌喉,跟另一名演員米可白飆歌尬演技,更從榕樹下唱到餐桌上。
戲劇片段說:「妳唱個香頌來聽聽看,足芳,足芳,足芳,你最近是不是最愛這首歌,足芳。」劇中演員游安順,隨口要錦雯唱一段香頌,她靈機一動,清唱金曲台語歌后李竺芯,「法式台語」歌曲足芳足芳,因此引發版權爭議。
歌手李竺芯說:「足芳,足芳,足芳,食袂飽,食袂飽,食袂飽。」就是這首歌讓錦雯,在劇集播出後不慎侵權,唱片公司也要求,得支付5萬元版權費。
而有週刊報導,錦雯說過去認知,是唱四小節以內都沒關係,這次才發現,就算只唱一個字,可能都得付錢,除了大家鼓勵安慰,這回也長知識,她更感謝製作人大方買單,自己也願意承擔一半費用。
律師李育昇說:「法律上有一個『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如果只有翻唱一小段,而且沒有作商業的使用,依據實際的情形,有可能不會構成著作權侵害,而在本案的情形,是有一段翻唱,而且在戲劇中播出,比較容易被認為已經構成著作權的侵害。」
或許四個小節,是圈內不需明說的默契,不過法律確實也有規定,儘管只是劇裡小小表現,仍可能踩到版權界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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