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慧敏 / 台北市
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26日與工會代表完成新版《團體協約》簽署,自上一次團體協約訂於民國100年後,時隔多年此次大幅修訂,被視為華視近年最重要的勞動保障進展。簽署儀式由華視勞方工會代表,與資方代表董事長胡元輝、總經理劉昌德代表出席,並邀請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梁蒼淇副局長、朱子鈞專員、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王燕杰副理事長、公視企業工會賴淑敏常務理事、央廣工會江明聰理事長、中央社工會李淑華理事長、葛明鳳員工董事、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嚴文廷理事長共同見證。

新版團體協約內容涵蓋制度調整、員工權益提升、請假機制優化與勞資溝通架構強化等多項重點,充分顯示公司在組織改革與員工福利方面的積極作法。首先,在制度面部分,新版協約新增三項重要管理辦法,包括「薪資暨員工考績管理辦法」、「新聞台編輯室公約」及「人事評議委員會設置管理準則」。未來若有修正,皆須事先與工會協商,確保員工權益能在制度調整時獲得完整參與與保障。其次,協約亦調整與工會運作相關的多項行政協助措施,例如無償提供工會進行會務活動之場地、修正職務調動相關原則、延長勞資會議代表任期,以及可指派會務秘書協助。此舉旨在強化工會組織運作效率,使勞資協作更順暢。

在員工日常最為關切的請假制度方面,新的團體協約將事假、病假、補休及家庭照顧假之最低請假單位,由原本的1小時調降為0.5小時,使同仁得以更彈性安排個人與家庭需求。同時,新版協約也首次明確規範每年可享有2天「有薪家庭照顧假」,惟申請時須檢附必要證明文件。此項福利被視為本次協約的重大突破,象徵公司對家庭照護需求的理解與重視。此外,考量天然災害期間仍須值勤之人員,新版協約亦增訂保障:各單位應視實際狀況提供值勤同仁餐食或誤餐費補貼,讓同仁在特殊狀況下仍能獲得必要照顧。
華視董事長胡元輝表示深切支持此次協議,他強調:「員工是組織最重要的資產。站在公司發展角度,一定要珍惜員工。」在公司的能力範圍中,盡量提供員工更好的權益與福利。對於此次簽署勞團協商,華視總經理劉昌德身為資方代表,在此次協議中扮演著重要的推手,能在華視推動勞動權益、促成協議落實,是邁出的關鍵一步,在整體的勞動權益的爭取上,會繼續往前進。他提到:「我們不怕慢,只怕停下來,未來會不停的往前走,在整個產業景氣的限制下,勞資一起往前走,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共識。」


華視表示,此次協約的完成,象徵公司與工會長期溝通的階段性成果,也代表組織文化朝向更透明、更友善、更重視員工權益的方向邁進。未來仍將持續與工會保持合作,創造更健全的工作環境,促進媒體專業與組織發展並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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