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蔘案馬振華被判十四年

涉及周人蔘電玩弊案的台北市警局少年隊的十七名前後任官警,台北地院經過合議庭審理後,在下午宣判,現在是三線一星的前少年隊隊長馬振華,因收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七年,副隊長張再銘判刑十三年,前少年隊二線二星的組長詹兵賢,侯江全,林浚奕,毛家華,張景松都被判處十二年,魏長江十一年,李文濱和高燦鴻因為自白獲得減刑各被判處五年六個月和六年徒刑。至於前少年隊小隊長王天誠和陳文財,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宣判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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